为方便您办理汽车租赁,请阅读以下说明:
当您租用车辆时需向我公司出示:
1 、本市企、事业单位:
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码证书;
单位证明信函;
法人代表或单位责任人身份证件;
法人代表或单位责任人委托书;
单位公章或合同章;
承租方经办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。
2 、外国(埠)驻蓉机构
机构在蓉注册登记证;
负责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、在华居留证);
单位公章或合同章;
承租方经办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。
3 、成都市居民:
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,
本市担保人户口本、身份证;
集体户口承租人需要单位的身份证明信;
担保人需有正当职业(夫妻之间不能相互担保)。
4 、外地人、军人
来蓉机票、登机牌;
身份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(军车驾照不能租车);
本市担保人户口本、身份证;
说明:
1 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,客户租车时须支付押金和租车费( 租期超过一个月的可逐月缴纳租车费,如用支票支付,三天后方可提车);
2 、承租方先期缴纳所租车辆车价 20% 押金的可免担保人手续;
3 、租车手续解释权属成都雨都商务服务有限公司。
租车合同签订后,在协议期内您将获得所租车辆的使用权,公司还为您提供 24 小时成都市三环内救援服务。如果您要驶离成都地区,需告之我公司,我们将为您提供车辆检修服务。